高等学校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所依据的基本原理、原则同普通学校是一致的。但由于专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不同于中小学生,因此,高等学校的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的理论来源于高等教育的基本特点。在教学活动中要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避免把高等学校的教学中学化。现场教学、自学指导、科研训练等都是具有独特性的。
高等教育学体系的构建也是从基本特点而来的。“从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出发,根据高等教育的基本特点,参考教育学的一般体系,我们认为,高等教育学的基本体系首先应当论述高等专业教育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专业设置原则和专业培养目标,受教育对象的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的基本特征和教育者的职责任务;其次,应当论述全面发展教育的各个组成部分在高等学校实施中的任务、过程、内容、方法、形式等等;再次,论述高等教育工作的组织制度、领导、管理及其方法。”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