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亨利·查尔斯·伦恩
有人曾说,人类能从昆虫身上获得极大的益处;事实上,这些益处是从人类观察、模仿昆虫保护自己利益的生存习惯中获得的。一句诗中说:“像蜜蜂一样工作”“像蚂蚁一样生活”,昆虫的社会里没有资本主义的驱使,但它们却能井井有条地协作,贮藏起对自己有用的食物。唯有一种昆虫,从未被当作人类社会的标榜——这就是蜘蛛。虽然蜘蛛也像其他昆虫一样,受生物本能的驱使,但他们却从不在保护自己猎物上花很大力气。人们常说蜘蛛是残忍的——尽管它们几乎从不主动吸引猎物,也并不会时常照看自己织起的网,但他们的猎物却总是在劫难逃。
现在,一个名为“社会(The Society)[1]”的组织以本文标题作为行事原则,即意图建立“一个保护作家、作曲家、艺术家出版权及表演权的社会”,这实在是与蜘蛛的做法如出一辙。若我们抽象地评价蜘蛛的习性,我们可以为它加以各种罪名;但在承认这样一个严苛的权利法体系之下,我们只有忽略在法律之外保护自己权益的必要,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深入探讨这些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看几个维护版权方面的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