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另一个角度也可看到这些“在”语义表达功能的弱化:“余NP在”“留NP在”“存NP在”等格式在现代汉语中已经不见,而代之为“剩下NP”“留下NP”等,抛开词汇替换的因素以及汉语史上连动式向动补式发展这一规律,“在”的动词性弱化,造成“V+NP+在”式在语义上前重后轻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2.“V+NP+在”式中V不带有“存在”义,后接普通名词。如:
(15)谬称三赋在,难述二公恩。(杜甫《奉留赠集贤院崔、于二学士》)
(16)风吹荷叶在,渌萍西复东。(孟郊《戏赠陆大夫十二丈》)
(17)不知清景在,尽付任君宅。(陆龟蒙《奉和袭美二游诗·任诗》)
上面三例“在”的动词性也非常明显,因为V不含有“存在”义,“在”在句中独立表达“存在”义。从语义表达上看,既然“在”承担独立的语法语义功能,句法地位就不可或缺,但是这三例的“在”也都可以删除。这应当是叙述角度和语义表达特点造成的。比如例(15)“谬称三赋在,难述二公恩”,句子凸显的并不是“三赋存在”这一状态,而是“谬称三赋难以表达二公恩”这一事实。也就是说,在句法上,“在”处于次要动词的地位;在语义表达上,“在”只是句子的一个附带信息,可有可无。正因为此,在言语交际中,言语的受众往往就会忽略“在”所表达的“NP存在”这一附带信息,而只关注句子的主干信息。例(16)凸显的也是“风吹荷叶”这一动作,而非“荷叶在”这一状态;例(17)凸显的也不是“清景在”。